云南纳西族的婚俗是怎样的
丽江有个很有名的湖叫泸沽湖,纳西族人住的地方,过去叫阿霞。阿莎结婚有两种仪式,一种是异地同居,一种是一走了之。走婚很有特点。一般来说,男生不结婚,女生不结婚,但是住在一起。他们通常晚上来,早上走。他们只能在女人家过夜。
出生的孩子都是女方带大的,父亲和孩子不住在一个家庭。男女在生产、生活、财产上没有必然联系,男方不能设定抚养孩子的义务,但父亲可以经常与孩子接触。男人和女人一生都可以造一个以上的阿莎,但不能同时造两个。只有结束了和一个阿莎的关系,他们才能制造另一个。阿莎和夏愿意自由结合离婚。阿莎和夏的关系持续时间因人而异。一般年轻时不稳定,到中年以后越来越固定,甚至终身不变。然而,不管持续多久,男人和女人都住在他们母亲的家里。
如果任何一方不愿意保持关系,或者女方不服门,或者男方不再上门,阿莎之间的关系可以解除。阿莎同居婚姻的另一个特点是男女双方都生活在一个家庭里,要么是男的,要么是女的,要么是女的对男的,共同生产生活,养育子女。这种婚姻也是以爱情为导向,自愿结合,自由分离。一旦双方解除关系,回到原居地,家人会欢迎她(他)回来,孩子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,不会造成双方冲突。另外,部分摩梭人也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。
但摩梭人多实行“阿夏”婚姻,绝大多数家庭是母系家庭。家庭成员的血统完全按母系计算,财产按母系继承。这种家庭的特点是男不嫁,女不嫁,没有翁婿、婆婆、小姑、小姑、小姑等关系。家庭权力的划分是叔叔掌管礼仪,妈妈掌管财富,家庭和睦,尊老爱幼,很少分离。家庭规模一般在20人左右。
走婚之所以能在当时兴起,是因为它属于母系氏族时期,而这些走婚是有感情基础的。晚上去,白天消失是一种习俗。当时是女性传统很强的女性生化带,家庭权利都是女性,使得走婚成为当时的习俗。
以上是对云南纳西族婚俗的介绍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