殡葬改革的必要性及措施
殡葬改革的必要性
新中国成立以来,一直主张“改土葬为火葬,以火葬率为目标;以破除封建迷信、简化殡葬事务为核心内容的殡葬改革。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,强制火葬与经济、环境保护、国情、民生都有冲突。由于遗体火化所需的助燃材料必然会导致二恶英、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排放,水泥硬化土等掩埋方式会造成相对较长时间的永久占地。真正的火葬不应该留骨灰。但由于宣传和定位的偏差,人们片面推行追求火葬率的政策,而忽略了对人的感情的尊重,很少研究环保、科学、尊严、人性的殡葬需求。据统计,2014年全国火葬率降至45.6%,火葬率连续多年下降是不争的事实。
当前,面对老龄化、城市化、市场化和科学发展的新趋势,殡葬改革出现了一些新情况、新问题。比如殡葬行业的发展跟不上其他行业的变化和发展;城市化进程与原殡仪馆搬迁、公墓搬迁相冲突;殡葬服务的内容和形式跟不上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求;人民的抱怨和政府的要求;市场经济与计划体制的结合与平衡;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博弈;新思想和旧思想的冲突。如何克服这些瓶颈,对殡葬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有很大的影响。
在一些地区,由于政府忽视管理和监督,丧葬习俗呈上升趋势。非法土葬、土葬、乱葬耕地、借机敛财、搞风水迷信、重葬等问题日益突出。“浙江富豪花500万元埋葬母亲”、“周口平芬事件”、“哈尔滨河南相城火化事件”、“安徽安庆老人自杀事件”、“广东高州官员买尸完成火化任务”等新闻。
殡葬改革措施
制定和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。各地要制定和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,并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。
提高殡葬服务水平。要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内容、程序和标准,完善便民利民的殡葬服务网络,逐步形成以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、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。
加强公墓管理。进一步加强公墓建设和运营的审批管理,严格审批经营性公墓。不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,不得建设经营性公墓。
贯彻殡葬政策,造福人民。按照基本保护、覆盖面广、可持续的原则,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从重点救助对象开始,逐步扩大到向该地区所有居民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,并实行政府买单。
理顺殡葬管理体制。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在殡葬改革、殡葬管理、殡葬服务、殡葬价格和殡葬用品生产销售等方面的职责,形成政府领导、民政协调、各部门共同管理的管理体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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